慎防東方閃電(又稱全能神教會)

 

筆者收到消息,東方閃電短期內向內地發動大規模衝擊,內地做法是帶同信徒,自帶擴聲器,搶奪講壇,宣稱 :「基督已於20年前來臨,末日已到」的錯謬信息。

查東方閃電(又稱「全能神教會」),於1993年正式於中國河南省出現,並擴展至香港、臺灣、北美洲及東南亞。東方閃電的創始人趙維山,近來也露面,謊稱「全能神」鄧姓女子爲道成肉身的最後一位基督,為女基督,不斷宣揚末日審判。

有關東方閃電在真理方面的嚴重錯失,已有不少書刊指正 (可參考余雋瑞牧師於2012年12月8日講座之筆記 及聚會錄影); 東方閃電有別於一般傳統異端如摩門教與耶和華見證人等,在於其傳教手段,無所不用其極,手法的卑劣,令人震驚。最近,本港已有資深教牧被宗派革職,從「教 新」與基督教北區華人聯會及新興宗教關注事工合辦的講座,據現場參與者的提問與討論,得悉「全能神教會」已在全港各區堂會廣泛滲透,落入網羅包括有大學教 育水平人士、中學生等。

面對東方閃電之全面向正統信仰堂會「搶羊」,筆者建議教牧同工與信徒領袖要作好以下防範,避免這些假教師與混進來的狼突襲信眾。這些假信徒大多數表 現斯文有禮,熱心愛主,以臥底身分潛入聚會,並積極熟絡弟兄姊妹,繼而摸底鋪路,套取資料,用關愛手段來取得信任,從而達成任務。

提醒忠告

  • 倘若遇上有人邀請信徒參與家庭查經聚會 (個人或小組),信徒要第一時間向牧者查證,方可參與
  • 不鼓勵信徒把第三者的聯絡資料給予另一位信徒;也不要輕信 :「我代表關顧部或某位同工、信徒向你取另一位的電話。」
  • 不鼓勵同工或信徒單獨應邀上門家訪,或參與堂會以外的聚會。在內地,東方閃電曾作出誘騙綁架、長期軟禁等非法行為
  • 倘若信徒發覺有其他信徒懷疑受到異端影響,要第一時間通知教牧作出適當處理
  • 倘若遇上有其他信徒送上「包著封面」的書刊,信徒接手書刊後,第一時間交予教牧處理
  • 倘若有人送禮或請吃喝,無論是生日或其它,超過一般的做法,同工或信徒要留意與提防

 

認識中國新興的異端—東方閃電
I. 發展歷史
1. 崛起
「東方閃電派」是在九零年代崛起,發展迅速,遍及河南、安徽、山東、廣東、福建
各省。他們取名來自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7節:『閃電從東邊發出,直照到西邊,人子降臨,
也要這樣。』他們宣布主耶穌已再度降臨於中國,而且降臨的是一位女基督,名叫「閃電」。
由於他們領導人極為神秘,很少人見過。但是經費充足,自己印製的經典數量又大,印刷
又精美,與一般新興的異端團體不同。很可能背後有一股力量在操縱。
2. 策略
「東方閃電」與一般的異端團體使用的策略相似,就是專門勾引初信主、根基不深的
信徒。他們在農村特別活躍,尤其是向一些真理根基不夠的家庭教會同工下手,可以達到
大批「拉羊」的目的。他們特別重用一些婦女作「閃電使者」,過村過省地去開疆拓土。
在他們勾引人的時候,會表現得很有愛心,熱於助人。然後就開始請你去聽外地來的講員
講道,並且免費提供教材、書籍。許多人不知不覺地就上鉤了。目前「東方閃電」也開始
向海外進軍,但是似乎進展有限。因為海外文化水平很高,真理根基也深厚很多,因此「東
方閃電」粗俗雜亂的宣傳資料,無法引起共鳴。但是他們積極的企圖心,仍然不可不防。
3. 特殊經典
東方閃電常常強調聖經已經過時了,既然基督已經再次顯現,就有新的啟示了如《東
方發出的閃電》、《神向全宇的發聲》、《話在肉身顯現》等等。
II. 主要真理錯謬之處
1. 反對三一神論
他們反對三位一體的神論,認為是父變子、子變靈。他們主張神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
的名稱。律法時代的神名叫「耶和華」。他造人,卻不是無所不知的。耶穌是「恩典時代」
神的名稱,但是他卻是受造者。現在是「國度時期」,神的名就叫做「閃電」。唯有相信
這位「閃電—女基督」才能得救。而以前耶穌的話,全部作廢。
答辯經文:約1:1-3; 太3:16-17; 腓2:5-8
2. 反對聖經的權威
「東方閃電」要人放棄聖經,認為聖經是摩西及其他作者想像出來的,不是聖靈的啟
示,而且已經過時了。因此他們要人不要讀聖經,不要相信聖經。相反的,他們要人相信
他們自己的經典—《東方發出的閃電》。這部經典,言語粗俗,常以神的第一人稱,攻擊
所有的基要信仰。但是又混雜了佛教的「輪迴」,及民間宗教的「萬教歸一說」。
答辯經文:啟22:18-19; 彼後3:16; 提後3:16
3. 基督再臨的謬論
「東方閃電」斷章取義地為女基督已降臨辯護。除了馬太福音外,他們還引用以賽亞
書41章1-2節:『誰從東方興起一人…耶和華將列國交給他。』來證明基督將降生於東方(中
國)。又引用耶利米書31章22節:『耶和華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,就是女子護衛男子。』來
證明再來的基督是女的。
答辯經文:太16:27; 啟20:11-14; 帖前4:13-18
4. 分門結黨
「東方閃電」將人分為五個等級。「眾長子」是最高級的,其實他們都是神,是神在
創世以前就生的,他們都有審判、咒詛和刑罰權。「眾子」則是順服女基督,並且為女基
督奉獻一切財物與精力的信徒。「子民」則是透過神的發聲,達到標準的信徒。「效力的」
則是指一般只信耶穌,但是不信女基督的人,他們死後將輪迴再度做人,為神效力。最低
等級的「滅亡的」,乃是不信女基督,又抵擋到底的人。他們要在永火中受刑。
答辯經文:弗4:5-6; 林前8:4-6; 可12:29
III. 傳教手法
1. 專門針對熱心愛主卻天真無知的弟兄姊妹下手
2. 隱藏身份、姓名和地址,不惜以說謊為手段欺哄人。
3. 潛伏臥底,假冒虔誠,取得信任。
4. 利用金錢、女色來誘惑人,也用暴力逼人就範。
5. 以串通手法假裝趕鬼,迷惑人。
6. 有選擇性的傳教對象,列為禁忌的包括三自教會的人、異教徒、不信主的人、掛名
的基督徒、異端邪教徒等。
IV. 防範對策
1. 熟讀聖經,並且知道如何正確解釋。
2. 熟悉基要真理,特別是基督論與末世論。
3. 注意陌生的巡迴佈道者,考察他們的信仰與生活。
4. 多多禱告,因為所有的異端都有邪靈的幫助。